刘绥华(1903—1938),原名有禄,又名其中。现花山镇两龙村人。革命烈士。在短暂的革命生涯中,他深入发动群众,组织“互助社”,开办“民众夜校”,在农民中广泛宣传革命进步思想,组织和武装了花县农民自卫军,率领花县农民自卫军先后参加清远农民自卫军攻城战斗和广州起义。1927年,中共花县县委成立后,当选为第一任县委书记,后受花县县委派遣为新成立的红四师开赴海陆丰当向导,途中受伤,被党组织转移到香港治疗。1938年,再次与党组织取得联系,继续开展革命工作。同年7月,因伤不治牺牲,终年35岁。
1926年,刘绥华以农会负责人身份到公益村指导农民运动,并创办了“民众夜校”,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,培养了一批农会骨干分子。7月,杨村农会成立时,坪山的反动民团害怕农会不断壮大,威胁到地主豪绅的利益和地位,纠集了500多人进攻杨村,杨村农会组织农民奋起抗击。刘绥华闻报后,立即带领附近各乡农民自卫军驰援杨村,很快打退了民团的进攻。
在经历这次战斗后,刘绥华认识到,要加紧对农民自卫军进行军事训练,提高战斗力。于是,他在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的同时,着手组织农民自卫军进行军事训练,并想办法补充装备,防范敌人的袭击。
10月,坪山民团又向杨村进攻,刘绥华和中央农民部特派员梁伯舆率领农民自卫军奋勇还击。经过一段时间军事训练的农民自卫军,也开始在战斗中运用起战术,迅速抢占了桥头庄的炮楼,居高临下,反击敌人。民团自恃人多势众,居然包围炮楼,并纵火焚烧,农民自卫军一度处境危险。刘绥华迅速判断形势,灵活指挥,一边组织人员还击,一边组织扑火。当支援的农民自卫军从民团后方包围过来时,刘绥华果断率领炮楼内的农民自卫军奋勇出击,内外夹攻,终于将敌人打退。
残暴的民团不甘心失败,事后又纠集几十名匪徒包围了刘绥华家。适逢刘绥华夫妇外出,匪徒竟将刘绥华的父母拉出来毒打一顿,并烧毁他家仅有的两间房屋。
1927年6月,中共花县支部改组为中共花县县委,刘绥华被选为书记。他按照中共广东省委部署,对党组织进行整顿,对农民自卫军进行思想教育,又深入乡村向农民宣传、分析斗争形势,鼓舞斗志,并在九湖、元田等地集结农军进行训练,提高农军的军事和政治素质。在中共花县县委的领导下,花县农会日益壮大,农民自卫军的战斗力也有很大的提高。
1927年11月下旬,清远党组织根据广东省委“关于组织暴动,建立工农政权”的指示,决定组织农军攻打清远县城。为加强攻城力量,清远党组织请求省委派花县的农民自卫军支援。花县县委根据省委指示,由县委书记刘绥华等带领花县农民自卫军约160人于12月2日前往清远协助攻城,并担任攻城突击队。3日凌晨,攻城战斗打响,刘绥华率领花县农民自卫军,会合清远附城、石柏的农民自卫军攻打南门。由于国民党当局以为“清党”后,农民自卫军已经解体,共产党已经绝迹,城内戒备松懈,少数几名城防兵见自卫军突袭而来,吓得胡乱打枪,四处逃命。刘绥华带领突击队打开城门后直接冲向县署,抓获国民党县长陈守仁等人,并迫使陈守仁交出县署大印。
由于暴动行动指挥员缺乏经验,在攻城行动成功后没有及时扩大战果,肃清反动武装,严密控制陈守仁等人,致使陈守仁和几个随从从后门逃脱。正当农民自卫军欢庆攻城胜利的时候,陈守仁和清远军警头目潘柏良率众反攻进城,将刘绥华和大部分突击队成员抓获。清远攻城指挥部为了救出刘绥华等,重新组织农民自卫军攻打县城,但敌人凭借坚固城防和有组织的抵抗,自卫军未能再次攻进城内,情况一度十分危机。正当双方对峙之际,清远地方红十字会以避免伤害无辜群众为由出面调停,劝说双方停止战斗。陈守仁为求得喘息机会,避免再度被农民自卫军包围招致生命危险,答应停火并放了刘绥华等人。攻城农军趁夜色来临,也撤出战斗,花县农民自卫军渡过北江返回花县,遂后又投入到广州起义的战斗中。
广州起义失败后,起义队伍撤退到花县,并于1927年12月16日下午在花县举行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师成立大会。
18日,起义军根据形势需要,撤往海陆丰。中共花县县委派出刘绥华为红四师当向导。部队在刘绥华的带领下,经惠州龙门向海陆丰进发。一路上,部队不断遭到沿途当地反动民团的袭扰,加上经历了广州起义的战斗,队伍伤员众多,行进缓慢。就在一次宿营后出发时,部队再次遭到袭击,走在队伍前面的刘绥华不幸腰部中弹,不得不留在当地农民家里隐蔽治疗,后来,地方党组织把他转移到香港治伤。伤愈后,刘绥华就在香港以教书行医为业。1937年,抗战爆发后,上级党组织派人到香港与大革命失败后避难在港的革命者联系,刘绥华得以恢复党组织关系。1938年7月,刘绥华从博罗赴港汇报工作,在香港油麻地车站不慎被人挤下铁路,碾断大腿,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牺牲。新中国成立后,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。
(董明盛)